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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留学生涉嫌在美“投毒”邻居:听证会前被驱逐出境法官发出逮捕令
时间:2023-12-10 19:14 点击次数:135

  据多家外媒报道,南佛罗里达大学化学博士生Xuming Li (音译“李旭明”)此前被监控拍到使用注射器,向邻居家门缝注射化学制剂,他于当地时间2023年6月被捕。该案于12月5日召开听证会,李旭明却未能出席。其律师称,事发后李旭明被学校开除,其签证失效,听证会前李旭明已被驱逐出境。随后,法官对其签发了逮捕令。一旦李旭明返美,逮捕令将生效。

  据NBC报道,李旭明的邻居阿卜杜拉(Umar Abdullah)此前在家中闻到化学品的气味,家中的婴儿也出现呕吐症状,随后他在公寓外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。该摄像头拍到,邻居李旭明来到他家门口,并从门缝注射液体。

  当地法院在网络公示的文书也显示,被告多次使用注射器,将不明液体注入受害人家门口,且两次被监控拍到。被害人一家出现呼吸急促、眼睛和皮肤过敏等症状,这些健康问题持续一个多月。

  经现场检测,被告注射的液体中美沙酮和氢可酮的检测结果呈阳性。在调查过程中,一名警官接触到了这种液体,皮肤受到刺激并接受治疗。

  法院公示的信息也显示,李旭明出生于1987年,于6月27日被逮捕,并于次日被保释。他被控有受控物质、严重跟踪等多项罪名,均不认罪。12月5日该案的听证会召开,李旭明却未能出席。随后,法院对其发布逮捕令。

  另据福克斯新闻网,李旭明的律师称,李旭明已被驱逐出境,他此前持有学生签证,事发后已被学校开除,一旦李旭明返美,逮捕令将生效。

  该案也引发讨论,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,回国后是否还会被继续追究刑责?封面新闻记者采访律师进行解读。

 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属人管辖原则和《刑法》第七条规定: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,适用本法,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,可以不予追究。

  本案中,李旭明在美国向邻居一家注射不明液体,导致被害人一家人出现呼吸急促、眼睛和皮肤过敏等症状,按照我国刑法规定,李旭明或涉嫌故意伤害罪,并因造成的犯罪后果的轻重的不同,其回国后是否会面临刑事处罚也不同。

  若李旭明造成被害人轻伤,则其面临的我国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是若李旭明造成被害人重伤,则其面临的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回国后仍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侯士朝表示,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,涉外案件可以请求刑事司法协助,“由国外司法机关协助调取,比如他们调取后,移交给国内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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